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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01-13 09:10 院研发〔2015〕1号 关于做好二〇一五年申请硕士学位论文 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附属医院: 为做好2015届硕士研究生(含统招、中医师承、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的审核 学位论文的撰写必须按照《甘肃中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试行)》(见研究生处网页)的规定撰写,导师应认真审核论文全文写作的规范性、中英文摘要的准确性、参考文献引用等,并在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及版权使用授权书上签字。论文经导师审核通过后由申请学位者填写《甘肃中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研究生处网页下载),报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正式答辩。学位论文及答辩申请的提交应在 二、申请论文答辩提交的材料 (一)培养手册及学位论文定稿。 (二)拟答辩日期、论文评阅专家及答辩委员会委员名单。 (三)研究生英语成绩单复印件。 (四)在学期间,达到院学位委发〔2007〕1号要求的论文发表标准。即统招硕士生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两篇或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如属总结导师课题成果,则以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予以认可,且必须署名“甘肃中医学院”字样)或硕士生本人主编一部不少于6万字的本专业论著。师承学员、同等学力人员论文要求与统招硕士生相同。 (五)答辩申请书。 以上材料经学科认真审核后,由学科秘书统一报送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 三、学位论文的评阅和答辩委员会组成 中医师承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委员会组成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我校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执行,论文评阅人不得少于3人,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包括申请人所在单位)不得少于1人。由学科确定论文评阅人,学科秘书将论文送交论文评阅人进行评审。 学位论文评审合格者,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原则上由5位具有硕导资格的高级职称专家组成,其中院外专家不得少于2人,应均为硕导。导师不能成为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申请及答辩委员会组成在论文答辩前10个工作日报送研究生处,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答辩。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本学科资深专家担任,且为硕士生导师。 答辩委员会决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学位论文答辩方得通过。 学位论文答辩必须严格按照《甘肃中医学院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程序》和《甘肃中医学院硕士论文答辩暂行规定》(见研究生处网页)进行,秘书如实记录答辩过程中的提问及回答,导师及导师组成员不得代替答辩人解答问题或主导答辩过程。 四、答辩材料的上交 答辩结束后,学科秘书将所有答辩材料及1份学位论文在答辩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研究生处,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不按规定时间报送的材料,研究生处不予接收。 五、其它 (一)优秀学位论文的推荐。各学科在论文答辩中根据《甘肃中医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的要求,按本学科授学位人数的15%推荐优秀硕士论文,并将推荐结果通知获学位者本人,于次年4月参加学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二)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未经批准自行组织答辩或手续不全的答辩均视为无效。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是一项严密、有序的工作,请严格按日程安排进行。 请有关院(部)、附属医院督促2015届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按时完成答辩前的准备工作,并认真组织答辩,保证此次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日程安排表 甘肃中医学院研究生处 附件: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日程安排表
甘肃中医学院研究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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